一建经济: 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有哪些?
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有:
(1)信贷限额(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
(2)周转信贷协定(银行有义务提供的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最低存款余额百分比);
(4)借款抵押(抵押物);
(5)偿还条件(到期一次或定期等额偿还);
(6)其他承诺,如提供报表、保持财务水平等。
银行短期借款有以下几点好处:
1、优惠政策相对比较多,可以有效缓解经济压力。
2、如果提交的资料符合银行要求的话,贷款的速度也是比较快的。
3、利率成本比较低。
4、相比于其他的贷款机构,银行借款的费用会少一点。
5、银行实力雄厚,资金充足,所以资金的来源也是比较稳定的。
银行短期借款的缺点:
1、办理的手续比较多,比较繁琐。
2、对于抵押物的要求会比较严格。
3、对于个人的信用要求是比较高的。
短期借款是负债,债权人权益就等于负债,所以这个公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为银行,负债人是会计主体即借款人,所以短期借款包括债权益类里,是表示债权人权益,对会计主体来说是负债。
短期担保借款是指有一定的担保人作担保或利用企业的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而取得的借款。
短期担保借款的担保品:
1.应收账款担保借款
应收账款担保借款就是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来得到借款的一种方式。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应收账款抵押借款:指以应收账款的债权作为贷款的担保品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应收账款抵押一般需借款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合同,载明借贷双方执行协议或合同的方法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和一定额度范围内借款。这个借款额度以提供作抵押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乘上合同规定的百分比来确定。这个百分比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借款企业与欠款客户的信誉等情况确定,一般为抵押应收账款的75%-90%不等。如果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或不能如数收回,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目前我国企业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向银行取得的结算借款就属于应收账款抵押借款。
(2)应收账款让售借款:是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金融机构以得到借款的方式。贷款银行承接应收账款时,一般按照销货发票的金额扣除发票上承诺的现金折扣和催收应收账款的佣金和手续费,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货退回与折让等以后的余额付给借款企业。各种扣除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应收账款的让售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让售;另一种为无追索权的应收款让售。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如果欠款客户无力付款,贷款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要求该企业如数补足。在无追索权的情况下,借款企业不再承担发生的损失。
2.应收票据贴现借款
票据贴现一般是指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贴现给银行以取得借款。企业在办理票据贴现时,贴现给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贴现息,并以票据到期价值扣除贴现息的金额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使用应收票据向银行取得贴现借款,实际上是将其应收票据转让给银行。但企业仍要承担应收票据的违约风险,即当应收票据到期而付款人不能付款时,贴现银行对贴现企业具有追索权。
3.存货担保借款
由于存货的流动性比较强,因而也适宜充当短期借款的担保品。贷款银行对企业发放存货担保借款的数额,与应收账款担保借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借款类似,按照担保品价值的一定百分比确定。贷款银行通常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有市场销路且易于实现的存货作为借款的担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