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当今的时代,信息处理已逐步向电子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但建筑业和基本建设领域的信息化已明显落后于许多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处理基本上还沿用传统的方法和模式。应采取措施,使信息处理由传统的方式向基于网络的信息处理平台方向发展,以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以及信息对项目目标控制的作用。
1.数据通信网络主要有如下三种类型:
(1)局域网(LAN——由与各网点连接的网线构成网络,各网点对应于装备有实际网络接口的用户工作站)。
(2)城域网(MAN——在大城市范围内两个或多个网络的互联)。
(3)广域网(WAN——在数据通信中,用来连接分散在广阔地域内的大量终端和计算机的一种多态网络)。
互联网是目前最大的全球性的网络,它连接了覆盖100多个国家的各种网络,如商业性的网络(.com或.co)、大学网络(.ac或.edu)、研究网络(.org或.net)和军事网络(.mil)等,并通过网络连接数以千万台的计算机,以实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的数据通信。互联网由若干个学会、委员会和集团负责维护和运行管理。
2.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往往分散在不同的地点,或不同的城市,或不同的国家,因此其信息处理应考虑充分利用远程数据通信的方式,如:
(1)通过电子邮件收集信息和发布信息。
(2)通过基于互联网的项目专用网站(PSWS——ProjectSpecificWebSite)实现业主方内部、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以及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协同工作和文档管理;或通过基于互联网的项目信息门户(PIP——ProjectInformationPortal)ASP模式为众多项目服务的公用信息平台实现业主方内部、业主方和项目参与各方,以及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协同工作和文档管理。
(3)召开网络会议。
(4)基于互联网的远程教育与培训等。
建设工程纠纷有以下这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案由的规定》第10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
2、(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3、(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4、(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5、(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6、(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版纠纷权
7、(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8、(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9、(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10、(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如下:
(一)工程量纷争;
(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三)合同违约的争议;
(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
(五)总包和分包争议;
(六)尾款相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