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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3-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三千寒

一级建造师要点: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安全管理规定: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吊装施工现场。

(1)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

(2)作业区域设有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2.作业平台与高处作业应设置防坠落措施。

3.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期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4.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2、根据《物权法》第六十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3、(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4、(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5、(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1、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和实施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四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坚持保障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广燃气燃烧器具及其安装维修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2、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

(二)有4名以上有工程、经济、会计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四)有必备的安装、维修的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标准,其条件不得低于前款的规定。

3、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

4、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资质年检。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

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6、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岗位证书》:

(一)停止安装、维修业务一年以上的;

(二)违反标准、规范进行安装、维修的;

(三)欺诈用户,乱收费的。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应当在一个单位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7、《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9、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应当由持有《资质证书》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进行。

10、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受理用户安装申请时,不得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

11、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材料和配件。

12、对用户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提出不符合安全的安装要求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拒绝安装。

13、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在家用燃气计量表后安装燃气燃烧器具,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不得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1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完毕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检验人员应当给用户出具合格证书。

15、未通气的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燃气燃烧器具后,还应当向燃气供应企业申请通气验收。通气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通气验收不合格,确属安装质量问题的,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应当免费重新安装。

16、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应当设定保修期,保修期不得低于1年。

17、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维修的企业,应当是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设立的,或者是经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

委托设立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应当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签订维修委托协议。

18、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应当在24小时内或者在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派人维修。

19、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对本企业所安装、维修的燃气燃烧器具负有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的责任。

20、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21、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费用。

2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定期向燃气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2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后,应当立即切断气源,采取通风、防火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属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规定,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