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候,是在本月申报上月发放的上上个月的工资,比如2020年4月15日之前申报是2020年3月1日至31日拿到的属于2020年2月1日至29日的工资所得。
工资当月发放需要计提的,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是的,根据规定,企业应当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当月工资未发放先把当月所属期个人所得税零申报,等后期发放后,在补发放的月份并入当月的工资一起填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栏次,现在个人所得税是按年预扣预缴,不影响总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