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当月缴纳当月的情况下,计提的方式还是一样,只是支付是在当月,而不是下月,其分录为,
企业缴纳社保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部度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计提社保/公积金时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知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部分)。
社保的缴纳没个地方不同,有的是当月申报计提,下月进行缴纳,也有的是当月缴纳当月的,如果企业是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也是可以先进行计提,然后缴纳,这样以后查询的时候,也就更清晰,可以通过明细科目来确认是否有计提和支付。
社保一般情况下都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不过因为社保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划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政策,所以也有可能出现当月缴纳上月的情形,当地具体的征收情形,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
1号辞职的当月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