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2、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权自住房,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由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购房拥有所有权的自主住房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由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 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由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主的。
5、下岗、实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实业满12个月的。
6、离休、退休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9、出境定居的
10、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本市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在本市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在本市内需要出资为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增设电梯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内无房产且正在租房住
5、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含)以上或女性满40岁(含)以上,已经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
6、离休、退休人员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出境定居并且已经注销户籍
9、缴存人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领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0、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