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上不应该停缴,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开除,所以,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开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员工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
3、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公积金断交后是可以提取,但必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离职职工是属于本地户口的话,那么必须要封存两年才能提取公积金。
2、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职工,当月办理当月就能将公积金提出出来,但需提供居住证、离职证明以及提取凭证等相关资料。
3、虽说住房公积金断交后账户不会被取消,但如果不是持续缴纳的话,在购房时就无法用来贷款,只能将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使用。公积金只有持续的进行缴纳,才能够用来申请贷款购房。
4、住房公积金在断交后,虽然其账户能转移到新工作的城市,但若是要拿来购房的话,那么还是需要看该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疫情期间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大家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其他相关业务。对在2020年1月31日至疫情解除期间,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达到有关规定时限的,适当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情况的职工可在疫情解除后的一个月内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疫情期间企业会上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规定: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