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采取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高级审计师则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审计师三个级别均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高级评审的人员,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证书。
初级、中级考试科目: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2、《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高级考试科目:
1、《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2、《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