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其具体的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再次销售时需要交纳对应的税金,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抵扣过增值税的固定资产,销售价格低于净值的,低于净值部分,不做进项税金转出,而是计征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可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税额一次认证,一次抵扣进项税额。其具体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