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需要安装,在购入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折旧方法:
一、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pide;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pide;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双倍直线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pide;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pide;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如果资产还可以继续使用,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如果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已经不能使用,则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等清理申请,按公司内控程序将固定资产清理,残值变卖后,做账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将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以后要视同一个新的固定资产来计提折旧。举例说明就是100万资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总5年,使用1年后100*2/5折旧40,2年后(100-40)*2/5=24,这时账面还有36,发生贬值6万,计提减值6万以后,这时计提折旧的依据就是30万了,然后按剩余的年限(5-2年)来计算。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简单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润,固定资产实际上也是企业花钱买来的,所以也是一种支出,但是往往这种支出金额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长,如果将此支出一次性计入某个月,会导致当月明显亏损,而实际上当月从该固定资产得到的受益不会这么多,同时,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没有体现应有的支出,所以,将固定资产入账后,在受益期内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这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理念的来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