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计提,不是按营业利润,也不是按利润总额计提,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多少都可以,没有限制。
一、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Surplus reserve):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二、盈余公积分类: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三、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计提盈余公积的基数是什么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也是以企业的净利润为基数进行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依据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或者税后利润公式=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一定提取标准进行分配:
1、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提取的累积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2、法定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按照股东会大会的决议提取。
《公司法》第204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