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准予扣除。但是,税法也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
会计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给予了企业较宽的职业判断权,而税法限制允许加速折旧的范围。
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 :累计折旧—某某固定资产。
短期出租的固定资产对出租方来说需要计提折旧。
取得租金收入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对出租方来说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不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不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不需计提折旧,其有偿使用方式是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
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的季节性、临时性的需要,并不是长期拥有,租赁期限相对较短,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企业只是在租赁期内拥有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企业将资产退还给出租人,也就是说在这种租赁方式下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仍然归属于出租人,所以,对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也不应该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计价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