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无证驾驶仅仅是违章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可由交警部门依照行政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2、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无证驾驶不能作为判定当事人过错的唯一证据。
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应当依法承担处罚。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根据《交通法》第十五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不允许办理无照驾驶证,无论驾驶是否违法,司机不得再允许驾驶员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押机动车,通知驾驶员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执照,他们分开办理:
1、司机提供驾驶执照,如驾驶无其他违法行为,发出警告或罚款超过二十元或少于二百元,并及时归还车辆。
2、驾驶人提供驾驶执照,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依照违法行为和无照驾驶证处罚,及时归还机动车。
3、没有提供驾驶执照的司机被无证驾驶处罚。
1、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根据交法规中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无证驾驶不可以不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