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可以分3种不同的情况:
(1)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
(2)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开发商要在满足交房条件的90天内给你办好房产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1、如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5、(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6、(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也可以和出卖人协商、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
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
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交房的流程: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
2、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3、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外(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4、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