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2、(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3、(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4、《担保法》
5、第十二条:
6、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7、第十七条:
8、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9、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下列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法律责任:
1、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不承担责任: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