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没有发票,而是不开。
虽然目前税务对企业的发票开具限量供应,但是企业操作好了还是能够满足客户需要的,只不过不能立马取得而已。
如果不开发票,可以少报收入少缴税。因此,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以没有发票为借口不提供发票,实际是托词,目的是为了漏税。
公司没有发票做账的话可以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公司房租没有发票是无法入账的,必须要具有发票。不能出具发票,单位就要去税务局开,才能入账,如果不开发票,不无法入账,也就是少缴了税款。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1、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
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然后再与其他共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并支付共保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向投保人全额开具发票,其他共保人向主承保人开具发票。
2、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分别收取保费的。
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分别收取保费的,由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分别就各自获得的保费收入向投保人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