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方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按下列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按下列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定价的方法是: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