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的签订,需要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签订时注意事项有: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
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
注意下列问题: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注意房产是否存在共有人,存在共有人的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
3、注意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否是卖房人;
4、注意买卖双方约的定总房款、税费和付款方式;
5、明确具体交房时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要,需要通过房产证确定房屋产权人和房东是否为同一人。在租房的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确定房屋产权情况,如果房东未主动提供的话,租房者也可以请求房东出示,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避免发生在租进之后找不到二房东又被原先的房东赶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