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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楼盘是什么意思(如何看待售楼人员的承诺)

时间:2023-10-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彩虹控

待售的意思是指该产品已经生产完成了,但是还未上架出售,这个产品就叫做待售产品。待售楼盘就是房屋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卖方必须具备合法产权的房屋,并且买主也必须具备购买的能力,才能进行买卖交易,但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满足这个条件,那么交易就无法进行,这时候房子就属于待售状态。从价格上来讲,期房要比较现房的优惠力度更大,它们之间相差5%到10%的房价,甚至更多,所以如果是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购买期房,这样能减轻经济方面的负担。由于期房都是未竣工的房屋,从销售开始该楼盘中所有的房型与朝向好的户型都在上面,这让购房者有更大的选择空间。购买期房看的通常的是户型平面图与效果图,并不是实物,所有房屋的户型、面积以及装修的标准就比较难确定好,对于开发商的具体情况比较难把握。交房以后有可能会出现与开发商当时宣传时的差距,这样就会造成购房者的一定损失。

待售楼盘是什么意思

如何看待售楼人员的承诺

1、开发商与售楼人员的法律关系无非有两种:一是劳动关系,开发商属于用人单位,售楼人员属于劳动者;二是委托代理关系,开发商委托售楼人员进行房屋销售。

2、无论上述哪种法律关系,售楼人员的售楼行为其实质都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为最终是由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都要由开发商享有承担。

3、从这个意义上,售楼人员的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看做是开发商的承诺,开发商应当对该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法律依据】

5、《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6、《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