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汝阴少师》
【诗人】:苏轼
【朝代】:宋朝
【完整诗词】
得时行道善知终,猛退如公世罕逢。
掷弃浮名同敝屣,保全高节似寒松。
文章千古进谟诰,勋业三朝镂鼎锺。
见说新堂频燕会,故时宾客定相容。
1、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过程中,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均有证据保全的规定。
2、法律依据:
3、《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已经保全的房产不能重复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新进行查封、冻结,所以同一处房产是不能申请两次诉讼保全的。
财产保全不一定要交保证金。诉中财产保全不必须交保证金,但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金一种形式。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