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
3、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等特性,以及形状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等来判断。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方式有双方通过协商和解,由第三人进行调解,通过仲裁解决,通过诉讼解决。
应当包括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合同期限。
7、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4、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