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群众的生活生产,两不愁,绝对贫困,三保障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贫困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各国政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贫困问题一直相当重视,因此我们要弄清贫困的概念。
2014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预测,2015年全世界贫困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比例有望降低到10%以下,指出经过长达四分之一世纪坚持不懈的减贫努力,世界更加接近2030年终结贫困的历史性目标。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4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
1、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让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即让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指在经济或精神上的贫乏窘困。
2、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贫乏的现象。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现象。贫困相对于富足,类似于贫穷。
1、大病贫困补助,全称是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贫困类型有:
1、城镇和农村最低保障家庭子女;
2、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4、孤残学生;
5、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
家庭遭遇突发性、不可抗力变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重大损失的困难学生。需提供所在村委证明、镇政府确认和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材料,如病历、大病药费单据等原件。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