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诗人】:王安石
【朝代】:宋朝
【完整诗词】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出自唐代白居易的《观刈麦》。《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1、三吏:《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
2、三吏三别即《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是杜甫的作品,深刻写出了民间疾苦及在乱世之中身世飘荡的孤独,揭示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巨大不幸和困苦,表达了作者对倍受战祸摧残的老百姓的同情。
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