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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免增值税(增值税发票作废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3-09-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文玉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什么条件可以免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作废有什么条件

1、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能开增值税发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增值税分为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两种;

1、专用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申请领购。

2、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企业都可申请领购,只要企业在注册地址办公即可向税务局申请领购。

3、申请领购发票的资料为:a、国税证副本;b、国税发票章;c、单位公章;

二、销售方销售确认,购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方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可开具;

三、如果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购货方需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是代开的税率应该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3)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