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符合条件可以退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
(1)单独计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所谓“综合所得计税”,是对纳税人个人的各种应税综合所得(如工薪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纳税。
1、不是,是按月扣的。
2、2018年国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年度综合计税制度,改变了过去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而且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作为居民综合收入,以此为基础全年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每一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开始办理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业务。这是伴随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而制定的新规定。为了方便普通纳税人申报汇算清缴,国家的个人所得税APP从4月1日开始可以接受手机申报,在此之前如果特别急的话,可以去税务机关现场申报。
1、点击个人所得税APP。
2、点击办税。
3、点击点击专项扣税填报。
4、有六个选项,如果都有的话,最好是全部填写一下。
5、回到上一个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6、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7、直接点击下一步。
8、继续点击下一步。
9、点击提交申报。
10、点击申请退税。
11、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
12、添加银行卡信息,点击下一步。
13、会显示银行卡添加成功。之后就可以等待退款到账了。
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预缴税款时没有及时或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税前扣除的。
5、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