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可以报销,但是所得税税前扣除要看具体情况,一般需要实际消费小票或记录抵减。
1、只要是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或管理的必要的合理支出,都可以凭有效发票报销;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规定在实际消费环节不允许取得发票,主要是避免重复取得发票税前扣除的问题,但并非不允许税前扣除。购买预付卡环节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证实企业真实发生的购买行为,应该在实际处置预付卡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税前扣除。
1、购卡赠送客户,维护客户关系。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此种性质属于企业所得税概念中的业务招待费范畴,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购卡作为促销方式赠送给客户。企业购买预付卡,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3、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企业购买预付卡将其作为节日福利等发放给员工,这属于集体福利的性质,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4、购卡自己消费。 有的企业为了方便业务,购买预付卡自己使用,这应根据其实际用途按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税前扣除。但此种情况在购卡环节不能凭借发票税前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环节凭借相关单据税前扣除。
油票预付卡只是购买油票的一种充值行为,作为单位的预付款核算,并没有实际去加油站加油,所以不能作为费用报销入账的。购买油票预付卡的账务处理是,
借:预付账款,
贷:库存现金等科目。今后加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付账款。
在实际加油的时候才可以作为费用报销入账的。
企业支付预付款的时候,有的收款企业会开票不带税率的预收款发票,企业收到该类发票时,做如下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说明的是,该类发票是不能直接税前扣除,需要实际消费后,再开具实际消费的发票,消费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可以直接做费用。充值时取得普票,购物时取得购物小票入账。用于送礼,职工福利等直接入费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2、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