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只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由于其在所实施的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不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害性相对比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等因素,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律规定在量刑上应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罪名以及他的参与程度等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不包括被诱骗而参加犯罪的情形。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28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如下:
2、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主犯罪,刑法规定应从重打击,对其定罪量刑,按照其所参与的、组织的、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刑法执行过程中,对其减刑、假释应作从严掌握。
3、从犯: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
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