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房东,房东本人到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银行卡存好税款;
2、单位房东,单位电子税务局提交代开发票,大厅税局登记人员去三方协议或银联卡交税领取,带身份证和税局登记人员本人去即可。现在部分地区的电子税局支持个人代开提交业务,个人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局提交,然后大厅刷身份证领取。
可以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票发票联丢失,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作为原始凭证。租户那边实在不肯用复印件,因为是把发票丢了,只有用复印件了,不过要说清楚了,以免日后税务机关检查时发审麻烦。
一般纳税人不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只能自己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因此,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代开专票,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超出营业范围的应税服务或者劳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代开普通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信息表》、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证明原件(如购销合同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