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哪些设立条件
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3、(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6、(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7、(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发起人设立或社会公众募集设立的,公司资本被划分为等额股份,投资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