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贷方分公司工资时,计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即可,其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作为分公司,则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其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总公司代替分公司发放员工工资时,由分公司自行申报所属员工的个税,与分公司自行发放工资的操作一致,在实际取得的工资的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即可。只是分公司账上作为往来款项进行记录。
两边协商就好,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一般是劳务关系所在处缴纳社保。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最后都汇总到总公司计算所得税,再分配到分公司缴纳。
总公司拨款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分公司收到拨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分公司收到总公司拨款会计分录
①收到公司备用金时,借:现金-备用金,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②支付费用时,借:相关费用,贷:现金-备用金。
③月末寄费用到总公司,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贷:相关费用。
如果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要邮寄给总公司,有一部分是留在分公司做账用的话,同时做下面的账务处理:
收到公司备用金时:
月末寄费用到总公司,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贷:相关费用。
同时做费用预知,借:现金-备用金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