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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分红会计分录(子公司分红给母公司交税吗)

时间:2023-09-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翼杨

子公司分红对于子公司来说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对于母公司来说分录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子公司分红会计分录

子公司分红给母公司交税吗

子公司分红给母公司时,是需要按情况来处理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不用交税的。具体规定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在条例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解释: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母公司投资子公司分红需要交什么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税[2009]69号文件: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

一加是oppo子公司吗,一加不是oppo子公司

1、一加不是oppo子公司,而且即便是二者关系比较密切,但截止到2019年6月份,二者官方都没有公开承认过具体关系,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加创始人刘作虎曾在oppo任职,2013年的时候从oppo正式辞职成立了一加手机。

2、关于一加手机需要了解的是,一加科技是在2013年12月17日的时候宣布成立的,而刘作虎则是在11月的时候正式从oppo离职,也就是说,在离职一个月后,刘作虎成立了自己的手机品牌。

3、当然了,第一部一加手机是在2014年4月23日发布的,正式举行发布会后,该机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上市,当然了,该机上市后也是异常火爆,发售当天瞬间售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