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有效,但是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1、夫妻协议离婚,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归还,但是由于这种条款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还有逃避债务之嫌,通常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索要债权,该协议只针对其夫妻间有效,如果不应承担债务的一方替另一方偿还了债务,可依据该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4、【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由此可知,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作为夫妻任何一方,都是应当承担的。双方就是在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也不能对抗第三人,只是在双方清偿后,一方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要承担一起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