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付款方式是发起人将其流动性不足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贷款或其他信贷资产打包成流动性强的证券,并用信用增强的措施,通过证券发行的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其过程为发起人将可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卖给特设目的机构(SPV),SPV再通过信用增级的方法,将证券卖给投资者,获得的现金支付给发起人,再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给投资者支付他们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1、支付给约定的第三方;
2、支付给法定的第三方;
3、支付给基于其他因素确定的第三方;
四、以房屋抵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三、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1、支付给约定的第三方;
2、支付给法定的第三方;
3、支付给基于其他因素确定的第三方;
四、以房屋抵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