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3〕37号附件一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单位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所有权转移了。税总体说就是抵扣了按正常税率,自己原因不抵扣的按正常税率,如果是因为小规模或是简易征收或是2009年前或是2013年前国家不让抵扣的,可以优惠。税的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6号)规定:“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二第二条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
增值税分为几种种情况:
1、是营改增后购入并抵扣增值税的,按正常税率13%开票;
2、营改增后购入,但因为是简易征收没有享受抵扣的,或是营改增之前购入,或是前期小规模购入现在是一般纳税人的,以及一直是小规模的,可以选择按3%开具,这里说下是可以享受3%减按2%申报,也可按正常税率13%和小规模征收率3%开具,小规模还可以在2020年3-12月间开具1%的发票;
3、因为自己调整税负或是用于福利等不可以抵扣的项目的,按正常税率13%开票。
4、二手车企按0.5%缴纳增值税;
2、附加税,缴纳增值税就需要交,小规模减半;
3、企业所得税需要核算是否盈利;
4、印花税是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小规模减半。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公司租赁个人车辆合同需要交个税,根据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单位支付员工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缴纳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