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
1、归承包地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该条法律表明,作为承包地经营权人,将承包田转包给他人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
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还需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