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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计算方式是什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费扣除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8-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建华子

住房贷款利息计算方式有:

1、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方式。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计算方式。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还款月数-总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计算方式是什么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费扣除规定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比例

1、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大专项附加个税抵扣,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并有贷款。同时另一方,在另一个城市为了工作租房居住。

个人住房贷款有哪几种贷款方式

1、商业住房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首选的贷款方式。信用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个人,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并以所购房屋或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即可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面向缴存了公积金的职工开放申请,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通常会比商业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要低。

3、组合贷款:当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时,可能会使用到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组合贷款面向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商业住房贷款条件的个人开放申请。

4、住房储蓄贷款:住房储蓄贷款是指为了获得住房贷款而预先在该行储蓄的一种贷款方式,具有“先存后贷”、“固定利率”的特点。存款额达到约定的贷款条件后,存款人可以获得相应额度的低利率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