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是适用于《刑法》的伤情鉴定标准的等级,工伤没有重伤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1、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法律依据】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4、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工伤的鉴定标准是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等。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1、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