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发上个月工资,如果在上月已经进行过申报,则本月不需要再次申报,如果上个月企业每月申报,则需要在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或者去税务局大厅补充申报,另外因为工资属于综合所得项目,实操中,有的地方可以让企业与当月工资一起进行申报。
企业离职的人员需要在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上,将该员工改为非正常,如果已经改为非正常的员工,又有其他收入需要补报的,只需要将该员工从非正常改为正常人员,再将工资金额按综合所得,继续补申报即可。
工资漏发的,劳动者应当请求用人单位当月补发工资,经协商后,也可以在下一个月补发工资。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漏发”为由长期拖欠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补发和正常发放时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是一样的,其操作过程如下,
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选择单位名称,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
点击正常工资薪金后面的填写。
进入工资薪金填写界面,点击复制上月当期数据,再点击立即复制数据。
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税款计算。
点击预填扣除。
页面弹出提示,点击我确认,再点击确认。
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发送申报。
页面弹出申报成功,网上申报个税即操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