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履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票据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履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1、关于处理票据纠纷问题,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起诉。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应付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