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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按揭房离婚后的分配问题)

时间:2023-08-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慕悦桑

1、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2、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3、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4、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更名

按揭房离婚后的分配问题

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有以下情形: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婚后双方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按揭商品房共同还贷离婚后怎样分割

离婚时,婚前按揭商品房共同还贷若属于支付首付款一方,则分割是应该先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共同还贷的一方离婚后是否享有按揭房屋的增值

共同还贷的一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按揭房屋的增值部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