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在会计上计入到应收票据科目。企业因销售货物或者劳务收到对方给予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因外汇业务收到美金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外汇款时,同时登记美元和人民币账户: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贷: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2、美元结汇的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以差额计入),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美元户,
3、如果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调汇的,需按汇率情况进行调整:
(1)当期汇率小于账面汇率时,说明汇率降低:
①对于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资产类项目会产生损失,则将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②对于应付账款等负债类科目,也会减少支出,则将减少部分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并用红字填列,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红字),
贷:应付账款,
(2)当期汇率大于账面汇率时,说明汇率升高:
①对于资产类项目相当于增值,可将增值部分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并用红字填列,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收益(红字),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②对于应付账款等负债类项目,也会增加支出,可将增加部分计入“财务费用”借方,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分录为,
1、取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支出该项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