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经验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3-07-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凉的天空

1、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

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四、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合同中成立新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

1、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需要经过鉴证、公证、第三人证明或者有关机关核准登记的,必须在履行上述手续以后,合同才算成立。

2、合同成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订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区别,以对话方式要约,受约人立即承诺的,合同即为成立。

3、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下,在有效期间内受约人未拒绝承诺或作为表示同意要约的,如发送货物、支付价款等,则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为合同成立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