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中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授权给财务人员权限,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集中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授权给财务人员(已做过实名办税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再次授权)。
方式一: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新增授权人员】。
方式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完善个人信息】-【办税权限管理】-【点击详情】-【新增授权人员】。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
第一步:经授权的财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选择对应汇缴的单位,可以输入该单位省和市和税号来搜索再点击【立即申报】。
注意事项: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在6月30日前代为填报相关表单以及办理后续的补退税等相关事项。
第二步: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
第三步: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退税】和【放弃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第四步: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
第五步:申报查询——点击【申报记录查询】可查询已申报数据。
单位集中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授权给财务人员权限,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集中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授权给财务人员(已做过实名办税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再次授权)。
方式一: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新增授权人员】。
方式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完善个人信息】-【办税权限管理】-【点击详情】-【新增授权人员】。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
第一步:经授权的财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选择对应汇缴的单位,可以输入该单位省和市和税号来搜索再点击【立即申报】。
注意事项: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在6月30日前代为填报相关表单以及办理后续的补退税等相关事项。
第二步: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
第三步: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退税】和【放弃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第四步: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
第五步:申报查询——点击【申报记录查询】可查询已申报数据。
1、接收员工提交的扣除信息;
2、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员额申报;
3、将可扣除金额填至扣缴报告表;
4、办理扣除计算税款。
单位在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严格按月计算预缴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若员工未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可在以后月份补报,单位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单位不给员工办理辞职手续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30天后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而且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