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认真制定合同条款,尽量详实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一定经验的律师代为起草。
如果是租客自己的电器损坏了则由租客自己修理,若是原住房内的电器,且不是租客恶意损坏的,应该由房东修理,具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在房屋租赁中,租户自行修理的只限于那些租户常用的部件,例如电灯开关,门铃,水龙头等。如果埋在墙里的电线出问题,走廊或地下室的损坏修理都不得转嫁给租户。
即使租客有义务支付费用,也必须由房东组织安排修缮合作单位。之后转交账单。只有在绝对紧急情况下,承租人才能自行安排维修。
租户发现房间里的损害,建议首先检查房屋租赁合同,查看修缮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修缮,则所有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房屋条款中出现了不合情理的措辞,承租人有权质疑房租合同的有效性,房东必须按照常规规定安排处理损坏部件的修缮。
租房时东西坏了,租户可以找人来维修,而维修的费用可以找房东支付。不过需要注意,找房东支付维修费,必须是要在租房合同里面有约定,不然租户只能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租房子住有时会遇到家电坏了的情况,那么租房家电坏了由谁维修,今天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租房家电坏了由谁维修应该在租房的合同里注明清楚。如果电器是因为产品自身的原因,使用年限久,自然老化,应该是房东出维修的费用。如果是人为的使用不当,或者是故意损坏,那就应该是租客自己出维修费。打个比方,房东的冰箱、电视机、空调、电热水器等都用了几年了,刚刚搬进去住一个月因为电器自身原因老化破损,那就应该是房东出费用。如果自己租的房子住几年了,电器才坏,因为这几年自己也使用了电器,也使电器出现了老化。就应该是自己出,如果是费用高的,可以和房东协商。
另外房东租的房子电器,比如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电热水器,这些电器应该有一定的安全保障。漏电开关,老化的煤气管,要有义务提醒租客,定期的检查,或者更换。应该在租房的合同里注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