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过建议企业在未确认减免时,先做计提,在实际确认减免后,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小规模企业取得收入时,如果该项业务本身就是免税的,则不用计提对应的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该项业务本身不免税,只是因为该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而免税,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当确认不用交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一、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间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月末,计提税金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4、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免征增值税的,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免税收入发生的时候,如果就能确定免税的,在发生的时候全额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如果一开始不能确定是否免税,则正常计提税金: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确认不用交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