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
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注意收房注意房款,商定假如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商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行划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治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治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商定。因此,假如在收房时泛起物业费涨价的题目,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在办入停止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一次性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治理费。根占有关划定,物业治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治理用度。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根据划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停止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用度,否则不予办理入停止续。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由于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用度,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用度,是怕开发商挪用。对此题目,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商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用度之后,才答应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公道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题目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由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正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题目做商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决合同退房:
1、开发商延期交房,且经过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
2、房子的质量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使用的。
3、因开发商原因致使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4、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未取得无证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出卖方须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