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后合并报表合并:
如果子公司已经注销了,母公司期末资产负债表不需要将已经注销的子公司资产负债表进行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应无子公司数据。只需要将期初至注销日的损益并进来即可,注销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在当年度的投资收益要进行对冲。
合并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包括所有控股子公司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的报表。该报表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是需要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三条规定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其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
抵消投资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因不符合规定条件而其个别会计报表未被母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一般条件是母公司拥有50%以上子公司的控制权,但并非所有的子公司都要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在美国,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1)被母公司暂时控制的子公司,如母公司为了转售而购进的子公司以及母公司在近期内打算出售了的子公司。(2)经营方针主要受政府控制的子公司。(3)因为亏损或破产而在法院管辖下正在进行重整和清算的子公司。(4)在生产经营或资金转移上,受到在国政府法令严格管制的国外子公司。对于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我国规定,应作为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附表。美国还规定,若母公司对不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政策没有影响力,应改按成本法处理长期股权投资,而不宜采用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