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那么一般都由销方冲红,发票是上个月的,既可以选择购买方拒收,也可以选择尚未交付;如果是跨月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认证,跨月开红字发票: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2、税务局返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对一一就可以了。
在增值税开票系统填写负数发票申请信息表,提交主管税局机关审批,税局审批通过之后,根据取得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号码,录入到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的负数发票把之前蓝字发票红冲就是了。
以前发票过期未认证只能价税合计计入成本费用,现在取消了认证期限,不存在发票过期了。
企业当月收到的进项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的,可以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科目进行核算。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未进行认证的,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