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者实际确认的金额来做收入分录,并提及相应的税金。
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确认该项业务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则将增值税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一、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间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月末,计提税金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4、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免征增值税的,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收入是这样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需要做收入与税款的价税分离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收入凭证可以这样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是按照销售收入(不含税)为计税依据。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价格)。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