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发放的稳岗补贴可以入递延收益科目。
1、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社保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稳岗补贴是一项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社保局稳岗补贴入递延收益或者管理费用科目。
1、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社保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稳岗补贴是一项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这个三个条件就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需要缴纳。
收到社保局稳岗补贴款账务处理:
1、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社保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稳岗补贴是一项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稳岗补贴后,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